晴時多雲

已經加好友了,謝謝
歡迎加入【自由汽車頻道】
按個讚 心情好
已經按讚了,謝謝。

「龜速 35 公里」撞死違規路人 女會計師被判刑民眾抱屈

2020/08/14 15:10 文/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

彰化縣周姓女會計師駕駛車輛行經伸港鄉中興路二段慢車道時,韓姓民眾突然橫越雙黃線走入車道,周女來不及煞車,將他撞飛,導致顱內出血不治,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。法官審理認為,案發時周女駕駛慢車道,車速僅 35 公里,卻疏於注意有人正在穿越馬路,造成車禍,判處 5 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而判決出爐也引起用路人爭議,認為駕駛開這麼慢,路人還要違規,根本是被車禍致死。

判決書指出,今年 1 月 29 日晚間 7 點半左右,韓男手提物品,由西往東穿越中興路二段劃有雙黃線的 4 車道,但走沒幾步,他又想走回對向而穿越車道,此時周女(48 歲)駕駛車輛行經中興路二段往南方向,經過一閃黃燈路口沒多久,發現韓男已穿越雙黃線走入慢車道上,煞車不及撞上,韓男被撞飛後落地,造成顱內出血、顱骨骨折等多處重傷不治。

韓姓男子違規穿越劃有雙黃線路段,遭周女在慢車道以車速 35 公里撞死,法官審酌認為周女疏於注意行人穿越馬路,是肇事原因之一,依過失致死罪判處 5 月徒刑。(畫面擷取 googlemap)

該案經交通事故鑑定報告,雙方於路口碰撞肇事,一度認定周女是肇事主因,但法官偵查,韓男因未走斑馬線穿越車道,事故點在慢車道上,而非路口碰撞,法官再查,依警方繪製報告,周女當時車速約 35 公里,該路段限速 60 公里,並未超速,是韓男不走斑馬線,反而穿越馬路雙黃線,才是肇事主因。

但法官也認為,周女車速雖不快,也不是在內側快車道撞到人,而是在外側慢車道上撞人,依當時韓男已經走到雙黃線上,所以應該可以看得到有行人違規事實,仍應稍微注意,但仍因未注意,導致車禍發生。 

法官審理,事故後周女親自報案自首,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被害人擅自穿越道路被撞,依法可減輕期刑,審酌周女犯後坦承犯行,有投保強制險金額足以填補被害家屬損失,量處主文其刑。

對此有民眾認為,用路人已經低於一般時速駕駛,僅因被害者擅自違規,卻無端要背一條刑責,且沒有緩刑,認為判刑過重。

法界人士表示,過失致死罪刑責可處 5 年以下徒刑,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,該案被告在自首無肇逃,無超速要件下,已符合減刑要件,惟「行人路權優先」近年極力倡導,縱然路人違規是主因,但被告因注意而未注意對路人保持「禮讓」,都可能構成法官最後判決的依據。

成為粉絲,看更多汽車情報->《自由時報汽車頻道粉絲團

【看更多】

Volvo 換新代言人,桂綸鎂出線

身價超過 1 億元台幣 Bugatti Chiron 發生車禍!

Lexus 新車名考倒外媒與車友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關鍵字

相關文章
編輯精選
看更多!加入汽車頻道粉絲團
網友回應

任選二部比較(限8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