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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喇叭聲改成「機關槍」好療癒? 警:違規要開罰

2018/10/06 11:36 文 /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

一名車主改裝汽車喇叭聲,看到路人過馬路未注意,竟鳴按出類似機關槍的喇叭聲,嚇得這名路人跑跳逃離,這段影片最近在網路通訊軟體群組瘋傳引熱議,有人說很療癒,也有人說改成這種聲音其他車輛一定避讓,但交大警方說,此舉已違反相關規定,任意改裝喇叭聲可以開單告發。

影片中駕駛看到前方一名男子緩慢走過馬路,卻低頭沒注意來車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網路流傳的這段影片長約 20 秒,場景及駕駛人都是在國外,影片中可以看到駕駛開車途中看到前方一名男子緩慢走過馬路,卻低頭沒注意來車,駕駛一按喇叭竟發出機關槍聲響,該名路人顯然受到驚嚇,頭也不回嚇得立即跑跳逃離。

許多網友直說很療癒,因為許多低頭族過馬路時還忙著滑手機,根本沒注意週遭來車,有時按喇叭也不在意,險象環生,若是改成這種機關槍喇叭聲一定會避讓,但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,汽車喇叭的作用是為了提醒其他車輛注意警示,無非就是為了行車安全。

路人頭也不回嚇得立即跑跳逃離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如此一來,一種頻率便於建立駕駛和行人或其他車輛對於危險的環境條件反射,一旦喇叭聲音不統一,警示的識別率就會降低,無法在第一時間讓行人和車輛完成躲避行為,容易造成交通事故,在台灣是違規的行為。

交大表示,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二款,燈光、雨刮、喇叭、照後鏡、排氣管、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,或其他設備擅自增、減、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,以及第五款,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,處 9 百元以上 1 千 8 百元以下罰鍰,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。

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2 條,汽車按鳴喇叭以單響為原則,不得連續按鳴 3 次,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,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1 條,可處 3 百元以上 6 百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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