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停機車同地點 1 天連收 3 罰單怨不合理 警:每 2 小時可連續罰
1 名家住台中市潭子區的林姓女子日前到彰化市辦事,機車違停在一處工地前,不料,近日卻連續接獲 3 張違規停車的罰單,家屬質疑不合理;彰化市民生路派出所表示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違規人不在現場,民眾檢舉,每逾 2 小時即可連續處罰,一切依法。
林女將機車違停在工地前一整天被連續開罰 3 張罰單。(民眾提供)
林女於本月 12 日騎機車至彰化市處理事情,機車就停在彰化永興街一處工地前,不料,家屬昨一連接獲 3 張違規停車罰單,分別為 3 月 12 日上午 6 點 48 分、11 點 42 分及 14 點 48 分,分別由 2 名員警開出,而舉發地點,林姓員警開出的罰單寫在陳稜路;翁姓員警開出的 2 張罰單則寫在永興街。
家屬質疑林女機車在同一地點違停一整天有錯,但應只能開罰一次,其中同一名員警連續開 2 次,而且 2 名員警舉發的地點還不同,認為很不合理。
開單的民生路派出所員警表示,因林女違停地點在工地前,員警開單時會以附近的門牌號碼為主,才會出現明明違停地點相同,因不同員警開單而出現裁罰地點不同的情形,而且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違規人不在現場,因民眾檢舉,警方每逾 2 小時即可連續處罰一次,員警一切依法執行。
成為粉絲,看更多汽車情報->《自由時報汽車頻道粉絲團》
【看更多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