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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速 10 公里不罰 肇事就罰

2022/01/03 10:20 記者吳昇儒/基隆報導

出車禍無法定容忍值 超速 5 公里撞死闖紅燈騎士 過失致死判刑

超速十公里以內,不會罰,但出事了一樣得負法律責任!

警方取締超速,有十公里容忍值,因此駕駛看到限速標誌,大多會在容忍值內超速,不過萬一因而發生人員死傷,一樣得負起超速責任;基隆一名陳姓女駕駛,撞上違規闖紅燈的騎士,騎士傷重死亡,雖然騎士違規在先,但陳女的車被鑑定出超速五公里,起訴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。

勸導空間內肇事判決案例

警方取締超速 有 10 公里容忍 

陳姓女子去年四月駕車,在基隆實踐、大德路口撞上違規闖紅燈的陳姓騎士,陳男倒地頭部外傷併發顱內出血、顱骨骨折,經送醫仍因傷重,同年五月七日在家中死亡。檢察官以陳女涉犯過失致死罪將她起訴。

基隆地院法官認為,案發現場道路限速五十公里,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,陳女車速五十五公里,有超速情形,且因未注意車前狀況,才發生憾事,確有過失,雙方已達成和解,判陳女四月,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,緩刑二年。

同樣的案例,高雄林男前年四月行經澄清路,撞傷闖紅燈的邱姓騎士,該路段限速五十公里,林男時速六十公里;騎士經送醫發現有骨盆腔、薦椎骨折問題,返院休養稍有好轉,隔兩週再度就醫,三天後在家身亡。 

解剖相驗確認,邱姓騎士因骨盆、薦椎骨疼痛,引發大量血栓性肺栓塞死亡,與車禍有因果關係;法院認定邱男闖紅燈雖為肇事主因,但林男案發時超速為次因,判林男六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,緩刑二年。

律師柯林宏指出,發生車禍過失致死狀況時,法官會釐清雙方肇責,刑事部份會依肇因比例多寡,決定被告刑責輕重,若被告未超速,刑責會更輕,甚至會沒肇責,但最後仍需看個案狀況及法官心證做出裁決;至於民事部份,會依交通鑑定委員會報告結果,依過失比例,判定雙方賠償責任。

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表示,超速取締會有一定的法定容忍值,速限部份則大多為十公里內;主要是因為早年擔心取締儀器不夠準確,或是車輛時速顯示引發爭議,且駕駛人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、秩序,且情節輕微,予以不舉發為適當,算是一種取締勸導空間;但若已發生嚴重車禍,就不再有這個勸導空間,只要超過現場限速,均為超速,就算多個二、三公里,也得負起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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