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熱紙新制 228 上路 舊車恐受影響?交通部回應
交通部公告修正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,明文納入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規範,明定自 115 年 2 月 28 日起,新登檢領照且有黏貼隔熱紙的車輛,申請牌照檢驗與後續定期驗車時,前擋風玻璃與前側窗須符合透光標準,儘管舊車先不溯及既往,但交通部也指出,仍會進行滾動檢討,平衡各方的需求以檢討政策。
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規範,明定自 115 年 2 月 28 日起,針對新領牌車實施。
為利民眾在黏貼隔熱紙有參考之可見光透過率標準,比較各國規範後,以車輛 B 柱為主要分水嶺,考量 B 柱前為道路安全、B 柱後計程車屬汽車運輸業及民眾乘車安全,並慮及我國屬副熱帶氣候及民眾選購彈性等因素,制定「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」,提供車主參考使用
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之建議標準,一般車輛前擋風玻璃建議 70% 以上,前側窗爲 A~B 柱間建議 40% 以上,後側窗為 B~C 柱間與後擋不限制。
計程車部分,前擋風玻璃建議 70% 以上,前側窗、後側窗與後擋建議 40% 以上。
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之建議標準
在 3 日舉辦的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法制化管理記者會,消基會交通組召集人李克聰呼籲,舊車更換符合法規規範的產品,然納管新車管制成效仍有限,公路局就應考慮落日條款,將舊車也納入。
交通部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,會在每個階段檢討政策時,平衡各方需求,以務實可行原則來滾動檢討政策。
成為粉絲,看更多汽車情報->《自由時報汽車頻道粉絲團》
更多試駕影片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