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速 43 公里被抓超速挨罰 1 千 2 網友:是要用牽的?
台北一名機車騎士本月 6 日下午行經萬華區桂林路時,當時時速僅 43 公里,卻因該路段「限速 30 公里」,因而被開了一張 1200 元的罰單。
網友收到 1200 元罰單。(圖擷取自爆料公社)
機車騎士將罰單 po 上「爆料公社」,諷刺說道「速限 30 擺個雷達拍這,真的是盡忠職守」,照片中可見,當時騎士的時速僅 43 公里,其實速度相當慢,卻因該路段限速而吃上罰單,讓他心有不甘,請其他人評理。
不少網友見狀紛難以置信:「速限 30 公里,騎個腳踏車也會超速」、「30?這是要怎麼騎車」,也有人專業說「那個三腳架的點 !! 老地方了」、「下次經過那路段要記得用牽的」,另一方面,也有人認為,非主要道路「限速 30」其實很正常,如此規定才不會讓附近居民生活品質受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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