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傳「超過最高時速 40 公里扣牌半年」6/1 開罰?法務部網站解答
立法院在 4 月 14 日時,已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其中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,將吊扣牌照。網路傳出該條文將從 6 月 1 日起生效,然根據《全國法規資料庫》網站,該條文生效日期未定。
網傳「超過最高時速 40 公里扣牌半年」,引發網友分享。
在網路上傳這一段消息「監理站單位已公布 6/1 號開始#原超限速 60 公里扣牌 6 個月,已修法成超速 40 公里就扣牌#6 個月,請 Tag 你身邊開快車の朋友…」,引起網友分享到許多臉書社團。
根據法務部《全國法規資料庫》網站,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43 條第一項第二條「行車速度,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,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」。
然而目前該條文尚未生效,施行日期,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,目前生效日期仍未定。
法務部《全國法規資料庫》已顯示,目前生效日期仍未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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