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遊前必看!國道最容易違規項目 紅包錢可能還不夠付罰款
過年期間,開開心心的出去玩,不過開上高速公路,除了車流量比平常更大,更要小心幾項最容易違規的項目,畢竟一次違規就是基本低消 3000 元,到手的壓歲錢可能還不夠支付這筆費用。
過年期間,車流量比平常更大,更要小心幾項最容易違規的項目。(資料照)
未打方向燈
打方向燈,要打好打滿,切換車道前就需要先打方向燈,直到切換到另一車道後,才可關閉。也不能只使用「方向燈只閃 3 下」的功能。
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 1 項第 4 款,「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」在一般道路上處 600 元以上 1,200 元以下罰鍰;而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上,則可處 3,000 元以上、6,000 元以下罰鍰。
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,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上,可處 3,000 元以上、6,000 元以下罰鍰。(記者顏宏駿攝)
龜車/路隊長
國道的每一個車道,都有其最低速限,不能開太慢,否則會造成車流完全回堵。根據高公局的資訊,外側車道最低速限 60 公里起;中線車道最低車速為 80 公里,內側車道則依路段最低速限 90 至 110 公里,如果低於速限,將開罰新台幣 3,000 至 6,000 元不等。
內側車道另外也是超車道,超車完畢後就必須切換回中線車道,持續佔用也會被開罰。
外側車道最低速限 60 公里起;中線車道最低車速為 80 公里,內側車道則依路段最低速限 90 至 110 公里。(圖擷取自爆料公社)
交流道違規插隊
春節假期車流量大,高公局也會針對許多重要交流道進行匝道儀控管制,高公局呼籲用路人準備駛離高速公路時,如發現外側車道已有車輛排隊,應提早變換至外側車道跟著車隊循序進入減速車道,切勿在主線車道減速甚至停等伺機插入連貫車隊,違者除可處以新台幣 3,000 至 6,000 元罰鍰,也可能造成後方車輛追撞或回堵。
惡意逼車
有惡意逼車行為者,符合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,「駕駛任意以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」、「非遇突發狀況,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」,將處新台幣 6,000 元以上、24,000 元以下罰鍰,並且當場禁止駕駛、吊扣牌照 3 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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