燃料費開始繳納 你知道你要繳多少錢嗎?
在尚未隨油徵收燃料費的可能前,每年 7 月仍須繳納燃料費,無論是大客車、小客車、貨車還是機車,均須繳納燃料使用費。
7 月是燃料稅繳納的時間。(記者蘇福男攝)
車主將會收到汽(機)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,繳納期限從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止,可用臨櫃繳納、電話語音轉帳、銀行公會繳納、金融帳戶約定轉帳代繳、監理服務 App,除了使用信用卡繳納外,其餘均免負擔手續費。
除信用卡繳納外,其他繳納方式無需手續費。(記者李立法攝)
以自用小客車來看,1201-1800 c.c.排氣量及 1801-2400 c.c.排氣量,每年分別要繳納 4800 元及 6180 元的燃料使用稅。不依規定繳納燃料費使用者,將處新臺幣 300 元以上 3,000 元以下罰鍰。經通知逾期仍不繳納者,將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。
公路總局為了鼓勵車主按時繳納,舉辦「抽獎送機車」活動,繳費時間有兩次抽獎機會,有電動機車、旅遊套票及電動腳踏車等獎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