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牌照車輛別再亂停,「廢棄機動車輛查報拖吊保管系統」正式上路!
許多民眾將車輛報廢後,變長久停放佔據道路、巷弄,就算通報處理,卻也會因各種因素,而顯得效率極差,對此桃園市環保局今(1)日宣布「廢棄機動車輛查報拖吊保管系統」上路,讓廢棄車處理的效率提升,同時可以使馬路兩側更暢通。
桃園市環保局今(1)日宣布「廢棄機動車輛查報拖吊保管系統」上路,讓廢棄車處理的效率提升,同時可以使馬路兩側更暢通。(本報資料照,記者吳政峰翻攝)
根據桃園環保局統計,105 年度共查報 5135 輛無牌廢棄車輛,張貼 4489 輛,7 日後移置的有 3284 輛;106 年度迄今,共查報 3011 輛,張貼 2539 輛,7 日後移置的則有 1976 輛,案件數量相當多。過去都是由民眾電話通報,但往往因為路段或車輛特徵的描述不夠明確,而難以有效處理。
透過 9 月 1 日正式上路的「廢棄機動車輛查報拖吊保管系統」,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,能提供民眾更多元的陳情管道,也可上傳照片供稽查人員查核,減少車輛特徵描述不足的問題,同時還可以查詢處理進度。預計能有效減少無牌廢棄車輛棄置路邊的狀況。
無牌車停放道路,不論是否位於停車格,警方均可依法當場舉發拖吊,且新制罰則加重,可處 3,600 元至 10,800 元罰鍰。(圖片來源:環保局)
另外針對無牌車佔用道路與車位的情況,自去年起,無牌車停放道路,不論是否位於停車格,警方均可依法當場舉發拖吊,並透過引擎號碼尋找原車主,且新制罰則加重,可處 3,600 元至 10,800 元罰鍰,配合上「廢棄機動車輛查報拖吊保管系統」,將能減少許多廢棄車輛的停放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