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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胎年限攸關行車安全!標檢局明訂超過 6 年輪胎禁用

2016/01/11 15:39 文/記者蔡昆霖

交通部才在日前訂定法案,將輪胎胎紋深度列入汽車檢驗項目之一,規定汽車輪胎胎紋深度不得少於 1.6mm,大型重型機車輪胎胎紋深度不得少於 1mm,足見輪胎對於行車安全的重要性。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也宣布,修訂「汽車用輪胎」國家標準,規定超過製造日期 6 年的輪胎不得安裝。
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宣布,修訂「汽車用輪胎」國家標準,規定超過製造日期6年的輪胎不得安裝。(資料照,記者蔡昆霖攝)

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提供的資訊,除了規定製造日期 6 年的輪胎不得進口或是安裝在汽車上之外,標準檢驗局也建議輪胎的使用期限,從製造日期開始最長不超過 10 年;不過,目前交通部並未訂定汽車用輪胎的使用年限法規,因此目前僅能建議民眾注意,無法強制要求更換。
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除了規定製造日期6年的輪胎不得進口或是安裝在汽車上之外,標準檢驗局也建議輪胎的使用期限,從製造日期開始最長不超過10年。(圖片來源/mickeythompsontires)

輪胎使用的環境相當嚴苛,除了平常得面對日曬雨淋之外,還得承受車體重量以及車輛行駛時摩擦地面所產生的高溫,因此輪胎很容易在長時間使用之下變質,進而降低載重能力與抓地力表現,嚴重者甚至可能在行駛中發生爆胎狀況。(資料照,記者丁偉杰攝)

一般輪胎乃是由橡膠、鋼絲及尼龍纖維所製成,而橡膠佔比相當高,由於輪胎使用的環境相當嚴苛,除了平常得面對日曬雨淋之外,還得承受車體重量以及車輛行駛時摩擦地面所產生的高溫,因此輪胎很容易在長時間使用之下變質,進而降低載重能力與抓地力表現,嚴重者甚至可能在行駛中發生爆胎狀況,不得不慎。

一但發現裂痕表示輪胎已經出現老化狀況,胎壁的強度也不足,就算使用的里程數不多,也應立即更換避免危險。(圖片來源/ARTC)

胎紋不足也須立即更換輪胎。(資料照,記者林良哲攝)

由於每輛車的使用環境不同,輪胎的使用壽命僅能大概預估,一般建議盡量不使用超過 4~5 年,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觀察輪胎上方有無出現裂痕,一但發現裂痕表示輪胎已經出現老化狀況,胎壁的強度也不足,就算使用的里程數不多,也應立即更換避免危險。

(資料照,記者黃美珠攝)

至於輪胎上方的日期該怎麼看呢?只要觀察輪胎胎壁上方的四位數字,前 2 碼代表第幾週,後 2 碼則是西元的生產年份,例如 2114 就是表示這條輪胎是在 2014 年第 21 週生產的;不過在選購輪胎時也不用太執著要全新剛出廠的輪胎,須等待 6 個月左右才會展現出最佳性能表現,因此,選購 6 個月~2 年以內出廠的輪胎都會是不錯的選擇。

只要觀察輪胎胎壁上方的四位數字,前2碼代表第幾週,後2碼則是西元的生產年份,例如2114就是表示這條輪胎是在2014年第21週生產的。(資料照,記者蔡昆霖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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