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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 交通新制元旦起將實施,上路前先看過這 4 項規定!

2017/12/23 13:20 文/記者陳英傑

不管是開車或騎車的用路人,從明年 1 月 1 日起,將有 4 項交通新制上路,包括電動機車的專屬號牌、測速照相告示、大客貨車安裝行車視野輔助裝置,以及遇緊急任務車輛,行駛道路汽機車的避讓方式等。

明年起新登檢領照大型車輛新車,須加裝行車視野輔助、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。(本報資料照,記者方志賢攝)

1.電動機車使用專屬號牌

明年起新領牌電動機車將核發加註電動車字樣的專屬號牌,以凸顯電動機車低污染運具及潔淨意涵。已領牌之電動機車車主,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前往監理單位更換新式號牌。

電動車牌號樣式明年將調整。(記者鄭瑋奇攝)

2. 大客貨新車強制安裝行車視野輔助/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

為了保護用路人及大客貨車駕駛,明年起新登檢領照大型車輛新車,須加裝行車視野輔助、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,109 年 1 月 1 日則將納入定期檢驗項目。

(本報資料照,記者黃美珠攝)

3. 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更改

過往採用「前有測速照相」或「常有測速照相」的文字告示牌,明年起全都改為三角形的測速照相圖案標誌,取代過往的文字告示。

測速照相改以圖案顯示,不再有文字告示牌。(記者陳英傑攝)

4. 遇緊急任務車輛,汽機車避讓方式修改

針對有緊急任務的車輛,修改汽機車的避讓方式,同向或雙向僅一車道路段,除向右靠緊道路右側,並需暫時停車在適當地點,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超越。

若是兩車道甚至是三車道以上的路段,最外側車輛,應靠右側車道外移動,讓中間車道可向右避讓。路口若遇上緊急任務車輛,已進入路口車輛,應行駛至不妨礙緊急任務車輛動線地點,除同向車道,其餘方向車輛須減速暫停,若遇緊急任務車輛不避讓,將開罰 3,600 元,並吊銷駕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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