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警察局數據顯示,2016 年至今年 4 月的酒駕案件中,6 時至 12 時的日間酒駕比例逐年攀升,代表不少民眾在宿醉的情況下駕車。警方提醒,若前一晚飲用大量或酒精濃度高的酒類,隔日一早仍應避免騎車、開車上路。
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,據統計,2016 年至今年 4 月,6 時至 12 時的日間酒駕件數為 1 萬 1032 件,比率為全日取締總數的 27.69%。
進一步分析日間酒駕比率,2016 年 2795 件,占 22.95%、2017 年 2854 件,占 25.19%、2018 年 4068 件,占 32.05%,今年 1 至 4 月 1315 件,占 36.25%。地區的話以大同區最多,萬華區、中山區次之。
警察局表示,酒測值未達每公升 0.25 毫克的比例逐年增加,0.25 以上相對逐年減少,0.55 以上案件減少幅度更明顯,顯示民眾即便飲酒後未立即駕車,卻在隔日酒精尚未完全代謝、宿醉的情況下上路,仍屬酒駕行為。
警察局強調,酒測值超過每公升 0.15 毫克即違規,飲酒或食用含酒精之食品後,應充分休息讓酒精完全代謝,警方也會持續展現打擊酒駕決心,嚴正執法。
☆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