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部休旅車在中山高夜間行駛時未開頭燈,後方大車透過擴音器放送,司機被提醒後才開啟,畫面被 PO 網,國道警察強調,該休旅車駕駛已違規,可以開罰 3000 至 6000 元,警方也感謝大家駕駛關心路況安全。
休旅車疑似夜間行駛在中山高南下 320 公里的永康路段,影片被 PO 在臉書社團「台南爆料公社」;當時因為車流回堵,車速較為緩慢,未開大燈的休旅車行駛外側車道,後方大車在中間車道。
大車駕駛見狀,就透過擴音器,先報上休旅車的車號,說道「為什麼晚上不開大燈呢」,放送之後,休旅車的頭燈就開啟了;這段影片被被以「聲控大燈,未來車禍製造產生機」為題,PO 上網路,引起討論。
國道第四大隊指出,休旅車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 1 項第 6 款,不依規定使用燈光,可以開罰 3000 元以上、6000 元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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