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議「Uber條款」修法 叫車平台代僱駕駛組自救會
交通部為落實計程車與租賃車分業管理,今年 2 月 21 日預告修正俗稱「Uber 條款」的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103 條之 1」,要落實租賃車不得外駛巡迴攬客、以 1 小時為起租時數、不得以優惠或折扣名義規避等,引發與 Uber 合作的租賃業及其駕駛反彈。小客車租賃業、叫車吧、JOIN ME 揪車等叫車平台,今天宣布成立「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」,要求政府撤回「運管規則 103 條-1」修法。
交通部預告修正運管規則內容,主要內容包含規定租賃車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、排班待客租賃;需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,提供租賃資訊供主管機關查核;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、駕駛人、計費方式等訊息;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,以 1 小時為起租時數,不得以優惠或折扣名義規避,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,得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;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等。
交通部預告修正俗稱「Uber條款」的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條之1」,引發小客車租賃業、叫車吧、JOIN ME揪車等叫車平台反彈,今天宣布成立「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」,要求撤回修法。圖為小客車租賃業者今年初到交通部抗議。(資料照)
叫車自救會總召李明達說,交通部預告修正運管規則已超過 28 天,平台代僱駕駛都很焦慮,很多平台叫車的乘客也很關心,以後是不是叫不到 Uber、不能用叫車吧或揪車,自救會將號召各地平台代僱駕駛,踴躍出席交通部在各區舉辦的修法說明會,表達反對意見阻止修法。
李明達強調,修法草案預告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留言近 6000 則,可見民眾對這個議題的關心程度,當中有半數是不贊成修法,但政府無視 1 萬多名小客車代僱駕駛的聲音,及 15 萬小客車租賃業從業人員的未來,一昧偏袒計程車,非常令人失望與痛心。
叫車自救會指出,這次修法影響 Uber、小客車租賃業、叫車吧、JOIN ME 揪車等,更重要的是,這次修法影響台灣新創科技的未來,罔顧合法業者生計、罔顧消費者選擇權。自救會主要目標與訴求就是立即停止並撤除「103 條-1」修法、鬆綁「網路叫車平台」,改變政府管理思維、推動公路法修法,運輸業增訂「網路叫車多元小客車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