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 12 月 1 日起所有公有停車場的機車格都收費,引來不少抱怨,但市長柯文哲近日和交通局討論交通政策時,仍堅持「使用者付費」的概念,要求未來全市所有的機車格都要收費,並將分成 4 階段來執行。
為解決免費停放造成久占的問題,柯文哲近日在和交通局討論交通政策時表示,未來台北市的機車格也要比照汽車格一樣「全面收費」,但顧慮到民眾可能短時間無法適應,因此柯建議機車收費要分成 4 階段執行。第一階段的機車收費以商圈為主,第二階段則會針對捷運站周遭,再來第三階段是市區的主要幹道,最後才會連一般巷弄都收費。
停管處長張滋容表示,台北市目前路邊劃設的機車格約有 21.3 萬格,但僅 1 萬多個停車格收費,不到 4%。目前實施範圍已包含 9 大商圈,如士林夜市、西門、信義和公館等商圈,預計下一步將推動通化夜市、迪化街和松山車站等區。
另外,交通局長陳學台也表示,機車格收費採計次收費,且每天 1 次 20 元的費用不高,希望部分民眾的觀念也能逐步調整,真正落實「使用者付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