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裝車輛的免貨物稅門檻將放寬!財政部發布解釋令,將從過去免稅門檻的 1 萬元,提高到 1.5 萬元,只有在超過 1.5 萬元的情況下,才會課徵貨物稅。
已稅車輛屬於貨物稅條例的產製,因此必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,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。
財政部近來發布解釋令,表示由於物價調整,因此以往改裝車舊制的免稅門檻也跟著提高,從 1 萬元提高到 1.5 萬元,也就是說,須超過 1.5 萬元以上,才課徵貨物稅,將從今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。
也就是說,只有在已稅車輛出廠或進口,在新領牌照登記日的次日開始 1 年內,有改裝車輛,才會課徵貨物稅。
不過另有豁免條款,若是未拆除車身骨架,以原車身結構,更換部分因鏽蝕的骨架,或是換新座椅,未變更車型及換裝車身,屬於維修性質,就不在課徵貨物稅範圍內。
至於汽車修理廠、改裝店家,仍應申報繳納貨物稅,並由在地主管稽徵機關開立完稅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