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畸形的法規下,Pick-Up 皮卡車的後座禁止乘坐,否則會被開罰,不過這樣的怪法規,明年將有望改變。
交通部已經研擬法規修訂,將回歸車輛原廠設計來核定座位數,預計 11 月中以前預告法規修訂,明年上半年將可完成修法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,貨車駕駛室每一座位之寬度,不得少於三十八公分,但駕駛人座位寬度不得少於六十公分,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三個座位。然而該法規卻是在當年貨車作為純載貨訴求,並僅有單排設計而訂定。
然而此法規卻已是 30 年前的規定,也因為這樣,皮卡車的後座就必須拆除後座,才能在台灣販售,還必須在後座的車窗與前座後方處加裝橫桿,被認為是食古不化的「恐龍法規」,而這樣的規定終於即將鬆綁,讓這一類可以載貨又載人的皮卡車,不再被法規所限制住。
在美國擁有重要地位的 Pick-Up 皮卡車,是許多美國人的最愛,更是熱銷車型,有著強大的載重、涉水能力,搭配四驅設計,搭配其強悍的動力,是款相當適合越野的車款。在台灣,目前僅有 Ford、Volkswagen 引進,待明年法規修法鬆綁後,預料將可提高皮卡車的銷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