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駛若是在路上有違規行為,往往都會嚴重影響用路人的安全。交通部先前公布最危險駕駛的 8 大違規行為,酒駕不意外地成為第 1 名。
交通部表示,106 年至 108 年的道路安全目標,針對道路交通事故 30 天以內死亡人數,希望從目前每年近 3,000 人,未來 3 年可以減少 15%,以減少 500 人死亡為目標,希望 108 年可降到 2,500 人以下。
交通部也會針對每年 12 月至隔年 3 月的酒駕肇事死亡最高峰時期,持續進行取締,並不定期展開酒駕大執法,透過各種方式加強宣導,以降低酒駕事故及死傷人數。
另外也透過各種方式,提升安全駕駛行為,像是與 6 大直轄市優先推動交通寧靜區、違規駕駛累犯加重計點、增加道安講習次數、道路駕駛考驗、大型車輛安全設施升級,和山區道路違規科技執法。
台灣駕駛的違規 8 大行為
第 1 名:酒駕
第 2 名:超速
第 3 名:闖紅燈
第 4 名:不依規定轉彎
第 5 名:未戴安全帽
第 6 名:無照駕駛
第 7 名:不依標誌標線行駛
第 8 名:爭道
資料來源:交通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