雪隧龜速車執法今日首次遇到假日,只要車輛時速未滿 70 公里,駕駛就會吃罰單,內政部警政署國道警察局第九警察隊大隊大隊長朱和貴表示,10 日執法至今,總計開出 11 件龜速車罰單,時速約落在 65 至 68 公里,被開單的車南下跟北上都有,時段集中在平日的下午與晚上等離峰時段,民眾需特別注意。
朱和貴表示,警方於隧道內早中晚時段都有排班執法,每天 2 到 3 班,每班 2 個人,雖然是下午、晚上取締件數較多,但由於數據才 5 天,還不足以分析原因,需要更多數據才能知道確切的成效。
朱和貴表示,現階段會先在離峰時段開單,以改變駕駛人的習慣,至於塞車時段不會去抓龜速車,如今天白天國 5 南下塞車,就不會抓龜速車,針對龜速車執法,用路人的反應都很正面,以前最低速限都在 60 幾公里,現在都在 70 公里以上,在離峰時段行駛雪隧,10 分鐘左右就可穿過雪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