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警察局今年上半年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件數共 1 萬 6643 件,並公布超速件數前 5 名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地點;其中頭份市中央路頭份國中前測速桿取締 4043 件,超越蟬聯 3 年取締件數第一的台 61 線後龍鎮 97.55 公里處,躍升為上半年度「桿王」。
苗栗縣上半年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前 5 名,依序為頭份市中央路頭份國中前(東向)的 4043 件、台 61 線後龍鎮 97.55 公里(北向)的 3853 件、台 3 線大湖鄉 131.6 公里(北向)的 2062 件、台 13 線頭屋鄉 24.2 公里(南向)的 1623 件、台 3 線獅潭鄉 108 公里(南向)的 971 件。
其中,台 61 線該支測速桿,自 2019 年 6 月啟用至去年底,不論是每半年或全年度都是取締第一名,且蟬聯 3 年年度「冠軍」,於今年上半年度「失守」,把「桿王」寶座拱手讓出。
縣警局分析,頭份市中央路是頭份、竹南 2 大市鎮往來主要道路,且周邊商業活動發達,車流頻繁,頭份國中前測速桿自 2014 年 8 月啟用後,取締件數大多維持在全縣前 10;近 2 年中央路進行改造工程,取締件數略減。不過,中央路改造工程於去年下半年竣工完成,道路寬敞好行,駕駛不自覺車速提升,但中央路速限 50 公里,使得今年上半年超速違規件數激增。
「十次車禍、九次快!」警方重申,取締違規超速是為保護用路人安全,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,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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