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駛在路上,隨時有各式各樣的情況發生,對於駕駛而言,所能做的,就是開慢點。
超速的危險,除了會讓駕駛自己被開罰單外,更甚者會造成其他行人或是車輛的危險,如果開慢點,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傷亡或遺憾事件發生。
紐西蘭交通局拍攝了一支 30 秒的廣告,一位媽媽開車上路後,人行道上的路人衣服上顯示出這位駕駛當時所行駛的速度,隨著他的車速越來越快,從時速 41 公里,一直增加到時速 57 公里,然而這時有少女從一旁的車輛前方跑出來,駕駛緊急煞車,幸好只有撞飛少女的網球拍組,並未造成遺憾,然而也嚇出駕駛一身冷汗。
紐西蘭交通局透過這隻廣告提醒駕駛,你行駛的速度會影響到其他人,萬一有突發狀況時,你是唯一可以讓速度降低下來的人,所以開慢一點。
台灣對於超速則是有最高時速未逾 10 公里,得施以勸導,免予舉發,前提是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、秩序,且情節輕微,如果駕駛開車超速在 10 公里以內,但有危害交通安全、秩序之虞,如發生交通事故等,警方仍會開出超速罰單。因此為了自己與旁人的安全,別因為超速煞車不及,而釀成不幸意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