儘管傳統觀念認為,10 次車禍 9 次快,超速是車禍主要原因之一。然而在高速公路上,因為施工所造成的事故,卻比超速來得更高。
來自高公局的資料,近 10 年國道共有 85 人因酒駕車禍死亡,而施工則造成 43 人死亡,比起超速的 30 人還更高,2007 年,因為施工造成 16 人死亡,是這 10 年最多。高公局因此要求針對移動性施工增加警示、至少需有 2 輛標誌車在左、右或後方警戒,不過今年 1 至 8 月,粗估至少仍有 9 起施工意外。
來自《聯合報》報導,高公局表示,相關的交管守則都是參考美國標準所制定,全程放置緩撞車雖然可以減少意外傷亡,但對於小型施工卻不符成本,若要多封車道則恐會因車道壅塞造成民怨。高公局認為關鍵仍在於要針對酒駕、閃神及疲勞駕駛多加教育及開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