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違規中,許多人可能都會認為超速是最常發生的違規事件,但根據警政署統計,2018 年台灣交通違規中,以「違規停車」最多,達到 376 萬 112 件,佔據所有交通違規 33.41%,第 2 名才是「違反速率規定行駛」。
警政署統計指出,2018 年台灣共有多達 1125 萬餘件交通違規,比起 2017 年還要多出 6.86%,其中以交通種類來看,汽車違規有 662 萬餘件,佔據近 6 成的比例,機車則有 4 成,最後則是 250c.c. 以上重機。
以交通違規事件來看,2018 年最常發生的違規事項為「違規停車」376 萬 112 件,接著則是「違反速率規定行駛」282 萬 7114 件,排第 3 的為「闖紅燈及其他不遵守號誌」136 萬 6555 件。
其中汽車最常發生的就是「違規停車」,而大型重機則很容易出現「違反速率規定行駛」。另外警政署也發現,「行人違反規定」、「爭道行駛」以及「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、電腦」等違規事件都比 2017 年增加許多。
至於「裝載不合規定及拒絕過磅」與「未戴安全帽」等違規事件則比過去減少許多,另外「酒後駕車」為 10 萬 1202 件,相比 2017 年降低 2,468 件,移送法辦的數量為 5 萬 7826 件,也比 2017 年少了 3,167 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