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騎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時有所聞,日前駕駛人開車行經南投縣國道 6 號草屯路段東行線,路肩上即發現 1 名女子騎著機車,不僅速度飛快,還沿途講手機,三寶行徑讓車上的友人看了也不禁怒譙「三小咧!」,不要命的行為也得付出代價,違規罰單至少 3000 元起跳。
何姓民眾 PO 網指出,當時開車載朋友要回埔里,行經國道 6 號東行線草屯路段,車輛過彎後即見路肩 1 名女子騎著水藍色機車高速奔馳,左手還拿著手機不斷講電話,實在太危險。
一旁的友人經他提醒,見狀也是火冒三丈,甚至爆粗口怒譙「三小咧!」,認為三寶行徑害人害己,想死也不要拖別人下水,還好國道員警獲報,在國姓交流道前將女騎士攔下,機車搬上拖吊車,人被警車載下國道,結束一場虛驚。
國道警方表示,民眾騎機車上國道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第 33 條,可處 3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,至於女騎士邊騎車講手機,若駕駛人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檢舉,依同法第 31-1 條,可處 1000 元罰鍰,行為不僅危害生命安全,也讓荷包失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