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豔陽天火燒車!海巡署:「5項危險物品」千萬別留車內

2020/07/25 07:13 文/即時新聞綜合報導

新北市瑞芳區龍洞社區 23 日下午發生火燒車意外,雖詳細原因有待釐清,不過根據現場目擊者指出火苗位置,相關單位研判疑似車內放置了含有電池的物品燃燒所致。海巡署對此也提醒,今年夏天陽光毒辣,「手機」、「行動電源」、「芳香劑或香水」、「眼鏡」、「打火機」等 5 種物品,千萬不要留在車內。

新北市瑞芳區龍洞社23日下午發生火燒車意外,雖詳細原因有待釐清,不過根據現場目擊者指出火苗位置,相關單位研判疑似車內有含有電池的物品燃燒所致。(擷取自「海巡署長室 Coast Guard」)

海巡署臉書「海巡署長室 Coast Guard」24 日發文表示,台北才飆出 39.7 度歷史高溫,毒辣太陽今年壟罩全台,相信民眾也都領教過了。才剛出門就被曬成乾,更別提悶熱的車內,在陽光直射下,溫度常超過 50 度。而這種時候,若車內放了「危險物品」,好不容易存錢買的愛車,可能就會燒成一堆廢鐵。

海巡署提醒,手機在「超過 50 度」的高溫車內,外殼可能會開始變形,鋰電池內部熱反應也會不斷增加累積,最後爆炸燃燒;行動電源則是因為內建多顆「鋰電池」,同樣無法承受車內高溫,隨時會產生起火意外。

另外,芳香劑、香水被許多喜歡車子充滿香氣的人放在車內,但其中「酒精成分」卻總是被忽略,在高溫的狀態下,仍有可能造成火燒車意外。眼鏡、寶特瓶等,則是在太陽穿射、在一定的角度下,「聚光」讓熱點產生高溫,導致火勢發生。

最後,不管什麼材質的打火機,內部都一定含有「正丁烷」燃料,在高溫悶熱下,難保不會起火。

海巡署提醒,這個夏天,一定要好好的檢查車內物品;並永遠記得下車時,要把「手機、行動電源」一起帶走,否則很容易產生可怕的火燒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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